为了规范安居型商品房产权管理活动,妥善解决安居型商品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,根据《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》《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》(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28号)等有关规定,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组织起草了《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产权管理有关事项处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。现将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公布,公开征求意见。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在2024年3月23日前,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:
(一)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首页“互动交流”的“民意征集”栏目在线提交意见;
(二)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:fgc@zjj.sz.gov.cn;
(三)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: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919室(邮编:518031),并请在信封上注明“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”字样;
(四)通过线下咨询服务点现场咨询政策、反馈意见。
附件:1.《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产权管理有关事项处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
2.关于《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产权管理有关事项处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的起草说明
3.线下咨询服务点
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
2024年3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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