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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府要求公务员“政治中立”

香港特区政府13日公布更新《公务员守则》咨询稿,要求全体公务员应熟知香港国安法条文、重申公务员宣誓并作出声明要求,同时提醒公务员须“政治中立”。

据香港星岛日报网13日报道,更新《公务员守则》涵盖的主要范畴包括“一国两制”、公务员宣誓和作出声明的要求、公务员的基本信念和操守准则、公务员队伍和政治委任制度等。《公务员守则》咨询稿列明公务员须恪守的12个基本信念,保留“政治中立”的要求,即公务员无论自身政治信念如何,履行公职时不得受本身政治联系或政治信念的影响;即使是政党成员,在执行政策或处理公务时仍须保持中立,任何时候都不得以行政权力偏袒某一政党,“公务员不得以公职身份参与党派的政治活动”。由于过去有人曲解“政治中立”的含义,因此公务员必须对此能够辨识并保持警惕。咨询稿还提到,公务员绝不能因为自己的政见而选择性地拒绝、拖延或消极地执行个人未必认同的政府政策,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致使他人对政府采取不信任或敌视态度。在工作上不偏袒任何政党,但这并不代表公务员可以漠视当前的政治形势,否则会有失职之嫌。守则解释称,公务员必须认清自己身为行政机关一分子,绝不应令市民质疑香港特区政府;但政府内部讨论时,应敢于提出不同意见。

《公务员守则》同时新增“绩效问责”的信念要求,即公务员须按政府政策和程序行事,并为其履行公职时做出的决定和行动以及公共资源的运用负责。香港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杨何蓓茵13日称,公务员需要真诚拥护国家对香港拥有并行使主权,致力维护宪制秩序及国家安全。鉴于其重要性,此项信念列为首位。

香港头条日报网称,香港《公务员守则》于2009年颁布,一直沿用至今,公务员事务局去年曾提交更新《公务员守则》初稿,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当时要求进行更深入探讨。今年10月公布的《施政报告》提出,特区政府的目标是在明年第一季度或之前发出更新版《公务员守则》草拟稿,并征询意见。香港公务员工会联合会总干事梁筹庭对于在守则中保留“政治中立”要求表示欢迎,称公务员履行公职时,要恪守政治中立、不偏不倚原则,强调公务员在社会上理应扮演提供服务者、执行者的角色,不宜在任何政治议题上“说三道四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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